新竹縣寶山鄉新城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第1次至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壹、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、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
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新竹縣政府相關法令規章辦理。
貳、 甄選類別、名額、聘期:
一、 幼兒園代理教師實缺:(預估缺)正取1名,備取若干名。
二、 聘期:依新竹縣政府規定之聘期:自114年8月27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。
如甄選錄取日期較前述代理期間為晚時,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,實際
聘期起訖及敘薪方式依新竹縣政府相關規定辦理。
三、 本缺額係因本校幼兒園經教育局同意混齡編班,若後續因幼生人數變動,
師生比未達得增設教師,則視為代理原因消滅,無條件解聘,不得異議及
請求救濟 。
四、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之教師報名甄選。
參、 報考人員基本條件:
一、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二、 最近3年內未曾受刑事、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,且無教師法第
19條各款規定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、第32條及第33條各款之情事
者,錄取後如發現,取消其錄取資格,經聘任者依規解聘並追回已發放薪
資。
三、 無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第23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。
肆、 報考資格: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。
伍、 甄選日期:
第一次甄選
1. 報名時間: 114年8月27日(三)上午9:00至10:00,逾時不予受理。
2. 甄選時間: 114年8月27日(三)上午10:30起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3. 報到時間:114年8月27日(三)下午15:00報到。
✽若第一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,則不辦理第二次甄選。
第二次甄選
1. 報名時間: 114年8月28日(四)上午9:00至10:00,逾時不予受理。
2. 甄選時間: 114年8月28日(四)上午10:30起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3. 報到時間:114年8月28日(四)下午15:00報到。
✽若第二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,則不辦理第三次甄選。
1
第三次甄選
1. 報名時間: 114年8月29日(五)上午9:00至10:00,逾時不予受理。
2. 甄選時間: 114年8月29日(五)上午10:30起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3. 報到時間:114年8月29日(五)下午15:00報到。
✽第三次甄選未足額錄取,則續辦第四次甄選,甄選日期另行公告。
*未盡事宜,請詳閱簡章
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新竹縣政府相關法令規章辦理。
貳、 甄選類別、名額、聘期:
一、 幼兒園代理教師實缺:(預估缺)正取1名,備取若干名。
二、 聘期:依新竹縣政府規定之聘期:自114年8月27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。
如甄選錄取日期較前述代理期間為晚時,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,實際
聘期起訖及敘薪方式依新竹縣政府相關規定辦理。
三、 本缺額係因本校幼兒園經教育局同意混齡編班,若後續因幼生人數變動,
師生比未達得增設教師,則視為代理原因消滅,無條件解聘,不得異議及
請求救濟 。
四、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之教師報名甄選。
參、 報考人員基本條件:
一、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二、 最近3年內未曾受刑事、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,且無教師法第
19條各款規定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、第32條及第33條各款之情事
者,錄取後如發現,取消其錄取資格,經聘任者依規解聘並追回已發放薪
資。
三、 無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」第23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。
肆、 報考資格: 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。
伍、 甄選日期:
第一次甄選
1. 報名時間: 114年8月27日(三)上午9:00至10:00,逾時不予受理。
2. 甄選時間: 114年8月27日(三)上午10:30起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3. 報到時間:114年8月27日(三)下午15:00報到。
✽若第一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,則不辦理第二次甄選。
第二次甄選
1. 報名時間: 114年8月28日(四)上午9:00至10:00,逾時不予受理。
2. 甄選時間: 114年8月28日(四)上午10:30起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3. 報到時間:114年8月28日(四)下午15:00報到。
✽若第二次甄選已足額錄取人員,則不辦理第三次甄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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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次甄選
1. 報名時間: 114年8月29日(五)上午9:00至10:00,逾時不予受理。
2. 甄選時間: 114年8月29日(五)上午10:30起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。
3. 報到時間:114年8月29日(五)下午15:00報到。
✽第三次甄選未足額錄取,則續辦第四次甄選,甄選日期另行公告。
*未盡事宜,請詳閱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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